江西赣州实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编班

  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现场监督

  记者 徐光明 通讯员 陈小兵

  本报讯(记者 徐光明 通讯员 陈小兵)日前,江西省赣州市教育局印发《赣州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编班工作指导意见(试行)》,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,维护教育公正公平,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。

  赣州市实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编班,旨在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阳光编班长效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,全面实行“阳光编班”,确保生源分配均衡、师资配置均衡,体现教育公平。2024年秋季学期起,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(含民办学校)起始年级(小学一年级、初中七年级)一律按本指导意见要求进行阳光编班工作。